问题 | 东莞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办理材料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先申请商转公贷款确认,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出具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 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5)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8)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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