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主要是: (1)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履行不能时,可以要求母公司承担; (2)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分公司属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3)投资限制不同,总公司对子公司的额投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区别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股东区别 没有区别,分公司不存在股东。分公司归属总公司管理,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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