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原告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向法院提交证据。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原告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需要的材料:诉讼状;原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