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的诉讼程序和相关条件。离婚当事人必须具有婚姻关系且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程序包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立案、答辩、开庭审理和作出判决等步骤。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和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 法律分析 提出离婚的一方与另一方意见不一致时,通常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在此过程中,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需要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和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在法院审理后,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申请。 一、诉讼离婚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启动诉讼程序,第一个条件就是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是形成了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关系。无效婚姻、重婚、姘居等情形因不受法律的保护,不具备婚姻关系而不能提起诉讼。 第二个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对是否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是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意见但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 第三个条件是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须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起诉离婚流程是: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拓展延伸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结语 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启动诉讼程序,包括离婚当事人具有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和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会根据情况作出判决。对于无效婚姻、重婚、姘居等情形,由于不受法律保护,离婚当事人不能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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