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同文本的,应当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运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包装要求等; 第三、货运的起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到达期限;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第四、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五、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方案、结算方式;货物的赔偿计算要求; 第六、托运、承运、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件; 第七、合同协议的份数; 第八、托运人、承运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