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点: 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的债务; 2、日常生活中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抚养子女的债务; 6、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的债务; 7、其他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