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所得,除非双方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的约定归属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对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的分配约定。因此,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离婚是一人一半。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法定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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