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应当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协议划分或者依法判决分割。具体计算方法为夫妻共同财产总额减去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的总额,再将差额平分给夫妻双方。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显做出非营利性贡献或者承担了一定的家庭负担,另一方因此获得了可计算的经济利益的,应当在分割财产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夫妻离婚后,应当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协议划分或者依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以及离婚时尚未分割的夫妻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所得;(二)经营、合伙所得;(三)利息、股息、授权确权、租赁财产取得的收益等;(四)知识产权取得的财产;(五)遗产、赠与取得的财产;(六)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的债务;(七)其他应当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六条:“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为减去二人各自财产总额后的余额,并平分给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显做出非营利性贡献或者承担了一定的家庭负担,另一方因此获得了可计算的经济利益的,应当在分割财产时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