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钱的退还视情况而定,一般归女方,但如果夫妻未共同生活或男方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需退还。不退还情况: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2.未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3.未登记但同居生育子女;4.未登记但同居所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5.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彩礼钱是否可退还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归女方所有,但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因为支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就需要退还。不予返还彩礼钱的情况包括: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夫妻。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的情况。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所接受的彩礼钱确已用於共同生活的情况。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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