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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西安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西安市公积金贷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西安市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房屋买卖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三份);
    4、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三份);
    5、借款人家庭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一份);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5×1.5正楷方章)
    8、其他相关资料:
    (1)人才公司代缴公积金的,需用工关系证明及劳动合同;(用工关系证明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2)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3)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网签合同(原件三份)、资金监管协议(一份)、首付资金凭证(复印件四份)及评估报告(三份)。
    (4)一手房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三、西安市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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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4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