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西安市公积金贷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西安市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房屋买卖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三份); 4、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三份); 5、借款人家庭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一份);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5×1.5正楷方章) 8、其他相关资料: (1)人才公司代缴公积金的,需用工关系证明及劳动合同;(用工关系证明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2)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3)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网签合同(原件三份)、资金监管协议(一份)、首付资金凭证(复印件四份)及评估报告(三份)。 (4)一手房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三、西安市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