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办理继承手续都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代书遗嘱的继承:遗嘱人立代书遗嘱的,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为其代笔书写遗嘱,即代书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代书人作记录;遗嘱正文代书完成后,要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完成后交于执行人保管,也可遗嘱人自行保管。在遗嘱人没有其他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可直接按照代书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代书遗嘱可以写几份 代书遗嘱写一份就可以,并没有法律规定写几份。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民法典代书遗嘱的必备条件 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允许他人代理。在代书遗嘱中,遗嘱人也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 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参加代书遗嘱、能够证明代书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3.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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