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结果为公司不赔偿,劳动者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赔偿,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搜集工作证据和工伤相关证据,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并确定工伤级别,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工伤待遇补偿。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赔偿,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维权,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要搜集在此公司工作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号牌、工装等。 其次,需提供自己因公负伤的证据,例如工友证言或是病例材料。 凭借这些材料可以到劳动部门工伤科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工伤级别认定。 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为公司不赔偿,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结果为公司不赔偿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是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首先,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其次,劳动者可以申请复议或上诉,要求重新评估工伤情况,确保工伤得到公正认定。同时,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和协助解决争议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劳动者要坚持维权,不放弃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手段争取公正的赔偿和补偿。 结语 劳动者在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赔偿的情况下,应采取适当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权益和法律途径;申请复议或上诉,确保公正评估工伤;收集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支持主张;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的帮助;坚持维权,通过合法手段争取公正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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