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我能否要求律师为我修改控告书或申辩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被代理人可以要求律师修改控告书或申辩书,但律师并非必须接受修改请求。律师仅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文书,且修改后的文书必须合法、符合事实、逻辑清晰、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要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向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解释有关法律问题,为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意见和代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代理案件,应当依法使用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清晰、具有逻辑性。律师代理案件使用的法律文书,应当标明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律师执业证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控辩双方和被害人在法庭辩论期间可以就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书面的意见,交由法庭传阅。”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被代理人可以要求律师修改控告书或申辩书,但律师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修改后的文书必须合法、符合实际情况、逻辑清晰、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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