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揽合同的风险如何分担 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一般分为两种: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和原材料的风险负担。 (1)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在工作成果交付前发生风险的,由承揽人负担风险;交付后发生风险的,由定作人负担风险。 (2)原材料的风险负担:a、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的,由承揽人负担风险。b、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的,按照交付转移风险的一般规则,也由承揽人负担。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