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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部门的岗位职责 -收养
释义
    法律分析:
    1、开展国内收养工作调研,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2、研究提出国内收养工作标准和程序的建议、意见并协助实施;
    3、开展国内收养工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4、协调、承办国内跨省儿童收养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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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