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窗户坏了谁负责 |
释义 | 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由房东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你们之间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没有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东应承担修缮房屋的义务。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在你要求房东修缮房屋后,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修缮的 ,你可以自行修缮,然后要求房东支付修缮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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