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员工续签的处理 |
释义 | 【法律意见】公司必须与劳动者协商,而且支付未签合同三个月的双倍月工资赔偿,如果劳动者还是不愿意签合同,那么终止劳动合同,但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公司保持原福利待遇不变,所以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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