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运驾驶员一般都属于公司的,如果是公司的老板强迫着驾驶员要超载的话,一旦被交警查处,那么公司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当然,这种情况下作为驾驶员也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这样个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凡在公路上行驶的危险品运输、散货、集装箱运输等重型货物运输车辆存在的超限超载、扰乱交通管理秩序和干扰执法、非法改装、酒驾醉驾、假牌套牌、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均为整治内容。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执法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执法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扣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扣6分。擅自非法拼装改装、加装挡板的,强制恢复原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的,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降级。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