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在二婚登记时是否必要? |
释义 | 离婚后再婚时,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而离婚证是必须出示的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同身份的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并经过公证机构或使(领)馆的认证。 法律分析 一、二婚登记的时候可以不出示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婚的,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而离婚证是无配偶的证明材料,所以要出示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拓展延伸 二婚登记是否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在大多数情况下,二婚登记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是证明您已经与前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文件。它是法律机构用来确认您是否有资格进行二婚登记的依据。离婚证明通常包括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文件。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进行二婚登记之前,建议您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律师咨询,了解具体的要求和程序。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以确保您的登记顺利进行。 结语 在大多数情况下,二婚登记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是证明您已经与前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文件。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律师咨询,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确保登记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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