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后再次申请复议的话需要哪些条件呢?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复议可否再次申请复议 不服行政复议的不能再次申请复议,只能申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既不能再次申请复议,也不能申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哪些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呢?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的话可以到哪里提出复议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什么复议需要必须先行政复议呢?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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