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本人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外地办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公民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当事人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者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说明本人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提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待公安机关通知本人领取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公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起计算的30天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第二十条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4: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