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赋予继承人以下权利和义务: 1、权利,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 2、义务,管理遗产的义务、执行遗嘱义务、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一、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还需要承担债务吗 子女继承遗产时应该承担其债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样也有偿还父母生前债务的义务和权利。在继承遗产前,继承人应该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据法律的规定缴纳的一些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缴纳税款和债务。 二、放弃继承权可不可以反悔 放弃继承权后可以反悔,但需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提出。因为此时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若在遗产处理过后,继承人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三、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具体如下: (1)接受继承和承担债务责任相统一原则。 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应当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一并接受。接受继承的继承人同时依法接受了债务清偿的责任;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也不承担债务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限定继承原则。 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3)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的限制原则。 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抚养义务所欠下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清偿,继承人仍应当附清偿责任。 (4)保留特留份额原则。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 为了防止遗嘱人通过遗赠逃避对其债权人的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遗赠不得妨害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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