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共同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分包包括分别承包和联合承包,分别承包的各承包人均独立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而联合承包的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