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非本人签名是否生效 |
释义 | 非本人签字的租房合同,如果本人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或者事后追认了他人代替签订合同的行为,租赁合同对于本人有法律效力。否则,该租赁合同对于本人没有法律效力。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由行为人(代替本人签字的人)来承担。《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一、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属于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无效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 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行为;3、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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