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条规定,社区矫正的职能是:(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对下列人员实施社区矫正:(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法律依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四条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第五条对下列人员实施社区矫正: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