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即使受害人没有报案,侦查机关根据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和其他控告、举报,也依然可以启动侦查程序,对案件进行立案前审查,以决定是否依法立案。公诉案件中的受害人或许存在诸多原因,对造成自身损害的涉嫌犯罪的行为,选择了沉默,但是,这种沉默不是法定的对犯罪行为不予追究的理由,也就是说公诉案件的受害人无权对犯罪行为应当行使国家公诉的权力进行处分。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基本事实成立,且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作为受害人的一方就负有配合侦查机关还原事实真相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