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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民法典的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什么规定
释义
    《民法典》规定了法人解散的情形,包括法人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执照或撤销等。公司解散后,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由清算人代替董事会执行清算事务,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财产不能分配给股东。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进入解散程序后,即出现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法》第183条对此作了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的(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执行机关易位
    公司解散时,由清算人代替董事会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我国《公司法》第184条对此作了规定。
    3、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对此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民法典》对法人解散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法人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等。一旦公司进入解散程序,将出现多种法律后果。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程序。其次,清算人将代替董事会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此外,公司在清算期间被限制权利能力,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并在清偿前不得分配财产给股东。以上是对法人解散情形及其法律后果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修订):第二章 组 织 第八条 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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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16: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