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上应怎样界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一、非法行医的特征是什么 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二、非法行医构成要件 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 1.主体要件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三、非法行医的条件有什么呢 非法行医的条件主要有以下情形: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4、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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