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辞职后可否全额取出? |
释义 | 公司交的社保辞职后不能取出来,只能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但只能取出个人所交部分,不建议清理结算,否则之前缴纳的年限将清零,以后需重新开始缴纳。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时账户余额可继承。 法律分析 在公司交的社保辞职了不能取出来,具体如下: 1、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个人所交的那部分,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清理结算的好,要不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 2、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拓展延伸 辞职后社保金如何处理? 辞职后社保金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辞职后的社保金可以选择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将社保金转移至个人社保账户,继续积累和使用,以便将来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保福利。另一种方式是选择一次性提取社保金,全额取出。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提取社保金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可能会有一定的手续和时间限制。因此,在辞职后处理社保金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雇主,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合规性和顺利处理。 结语 辞职后的社保金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是转移至个人账户继续积累,享受养老、医疗福利;二是一次性提取全额。提取需满足条件,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雇主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合规性和顺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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