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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竣工验收的程序
释义
    做好收尾工程,有必要摸清收尾工程项目,经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完全的清查,按规划图纸和合同请求,逐一对照,找出遗失项目和修补作业,制定作业方案,彼此穿插施工。
    竣工验收工作材料的预备竣工验收工作材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端就应完好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工作时应编目建档。竣工验收工作的预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工作的预验收工作,是开始鉴定工程质量,防止竣工进程延迟,确保项目顺畅投产运用不可短少的作业。经过预验收工作,可及时发现遗留疑问,事前予以返修、补修。
    竣工验收工作的规范
    因为建造工程项目类别许多,请求各异,因而有必要有相应竣工验收工作规范,以资遵从。通常有土建工程、装置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装置工程等的验收工作规范。
    1、土建工程验收工作规范
    凡出产性工程、辅佐公用设备及日子设备依照规划图纸、技能说明书、验收工作规范进行验收工作,工程质量契合各项请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则悉数施工结束。
    2、装置工程验收工作规范
    依照规划请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能质量请求及验收工作规范的规则,各道工序悉数保质保量施工结束。
    3、人防工程验收工作规范
    凡有人防工程或联系建造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有必要契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则,并请求按工程等级装置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装置结束。
    4、大型管道工程验收工作规范
    大型管道工程(包含铸铁管和钢管)依照规划内容、规划请求、施工规格、验收工作规范悉数(或分段)按质量敷设备工结束,泵验有必要契合规则请求。
    更新改造项目和大修补项目,可参照国家规范或有关规范,依据工程性质,联系其时本地的实际状况,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适用的竣工验收工作的详细规范。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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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