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对公账户的方法: 1、企业或商户需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到周边商业银行进行办理; 2、如商户是公司法人则需另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A4纸,字迹清晰; 4、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 5、由法人持以上资料到就近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办理对公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5、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8、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基本户开户行需要; 9、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