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车把人撞伤不是全责向保险公司理赔的:交通事故发生后,权利人可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应当在其保险范围内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