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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代理词
释义
    离婚中的家庭暴力是这样被认定的:家庭暴力的主体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大多数为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从客体来看,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主观是是故意实施暴力行为。
    一、怎样构成家暴孩子
    (1)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
    二、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证据怎么调取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实践证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客观上须具备两个方面:一是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为。二是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不能理解为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三、媳妇打婆婆算家暴吗
    媳妇打婆婆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家暴。只要是家庭成员采用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造成了伤害的后果,即构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特征表现为:
    1、主体双方的亲属身份性。即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婆媳等。其中受害者多为女性配偶、儿童和老人;
    2、暴力场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为行为场所;
    3、侵害的客体集中于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的人身权利;
    4、主观上的故意性。即施暴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日的性,过失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5、客观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也可以是消极的作为,如使受害人挨冻受饿、不准回家、不给治病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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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