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安置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该比例大于1,则所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作为共同财产;比例小于1,则破产安排弥补费中相同比例局部,为共同财产。,1、安置补偿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2、安置补偿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3、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4、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5、凡是被征土地的承包权人如果同意本集体组织确定的统一安置方案,安置补偿费由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失地农民生活。只要被征土地权人明确表示放弃集体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应直接发放给被征土地承包权人。,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