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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拐卖儿童罪是否有未遂
释义
    有。如果出现了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情况,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一、犯罪预备是不是犯罪未遂
    不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是有区别的。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会被判刑吗
    不一定。对于未遂犯的处罚,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三、怎样区分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
    区分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开始实施后,犯罪预备阶段没有犯罪未遂。中止犯罪要求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准备或开始犯罪后,即遂前放弃犯罪,可以构成中止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失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了行为人的初衷,即欲为而不能为。犯罪中止时,行为人出于意志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可以为而不为。这是中止犯罪和未遂犯罪的根本区别;
    3、刑事责任不同。对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中止犯,不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继续犯罪,从而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受犯罪的侵害;
    4、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未能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损害。中止犯罪要求行为人彻底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要求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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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3: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