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诊为工伤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用。但是,只有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并且是否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故在工伤未认定期间,由其个人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工伤保险待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职工或其家属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议,或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上,工伤认定是确定是否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程序,未认定前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