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
释义 | 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综上所述,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指标综合认定,并结合小微企业的具体行业特点来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二条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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