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占林地赔偿标准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 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 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 m2,山坡地6元/ m2、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 m2,山坡地5元/m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 m2,山坡地16元/ m2、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 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 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 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 一、树木征用的补偿标准 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按照每亩4200元补偿。征用、占用林地伐除的林木,归林权所有者;不伐除林木,改变权属的,除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补偿外,另按照林木产材量作价补偿。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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