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时是否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
释义 | 实习期不要签劳动合同,实习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应签实习协议或三方协议。在校生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可不签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但可签劳务协议或实习协议。尽管在毕业时已满18岁,但法律仍禁止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校生勤工助学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不签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实习期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尚未毕业的学生能到单位工作,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综上,尽管大学生在毕业之际已满十八岁,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结语 实习期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应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三方协议。学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也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毕业的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实习协议。尽管学生已满十八岁,但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限制,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校生勤工助学不算就业,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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