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法签订的买卖抵押物合同一般是有效。如果抵押人出卖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出卖抵押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将买卖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 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房产抵押合同需要的内容如下: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