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亲戚或是关系较好的朋友,没买车或是自己的车出故障,但是急需用车的话,就会找有车的人借。被人上门借车,刚好不需要用车,又不好意思不借的话就会借车给人。但是,对方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一旦被认定为全责的话,车主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借车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以下情形的车主即要承担法律责任: 1、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车存在缺陷,并且该缺陷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比如车子的转向灯坏了,那么他人借走车子刚好因为开夜车出事故,车主对此要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车人没有相应的驾驶资格,包括以下情形: (1)借车人被取消驾驶资格,比如借车人被吊销驾驶证; (2)借车人无相应的驾驶资格,比如A2驾证不能开大型客车; (3)借车人尚未取得驾驶资格,比如对方属于未成年人。 3、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车人因饮酒、吸毒,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等不能开车; 4、车主有其他过错。 如果发现车主出借车子时有以上过错的,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借车他人要谨慎。 最后,借车给他人出事故,并且借车人被判定为主要责任的话,那么便要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