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有: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 (二)、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三)、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一、夫妻间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间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 2、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情形包括:重婚;配偶与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意味着当事人只能在满足上述情况时提出损害赔偿,其他情况不能作为损害赔偿的理由; 3、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当事人以离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根据损害赔偿请求。 二、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