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期间,公司实物资产可以折现,所得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剩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并由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