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追讨欠款的证据,可由当事人依法自行收集,或者依法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而可收集的证据有: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以及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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