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遭受车祸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范围: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伤残需赔偿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等;死亡需赔丧葬费、生活费、补偿费等。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鉴定完责任后,按比例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车祸频发:呼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近年来,未成年人车祸频发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悲剧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为了减少未成年人车祸的发生,迫切需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提供全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未成年人可以更好地了解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学会正确应对各种交通情况。同时,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努力,建立起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宣传和监督机制,确保未成年人的交通出行安全。只有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我们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安全的交通环境,减少车祸的发生,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结语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减少未成年人车祸。提供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正确的交通意识和应对能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建立宣传和监督机制。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共同为一个更安全的交通环境努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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