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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分配问题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释义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分割共同房产。法院在分割时会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考虑无过错方、女方、子女的权益,以及房产具体情况。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准许双方竞价取得所有权,评估房屋价值并补偿一方,或拍卖并分割所得价款。具体情况需视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两套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完成分配问题。需要注意,如果双方协商成功的话,应当签订书面的房产分割协议,来进行权利的确认。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的话,双方都有权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之诉。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时候,会考虑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若是一方就能够获得两套房产的所有权,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另外需要注意,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时候,还会考虑以下的因素: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女方的合法权益、子女一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两套房产的具体情况。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一人各得一套房产,但是存在另外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结语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签订书面协议确权。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考虑保护弱势方的权益,但并不意味着一方能获得全部房产所有权,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法院还会考虑无过错方、女方、子女的合法权益以及房产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无法达成房屋归属协议时,法院可准许竞价取得所有权,评估房屋价值并补偿,或拍卖变卖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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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