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费用: 一、初审费。每个品种七千元。 二、复审费。每个品种一万五千元。 三、保护品种年费。四、同品种质量考核费。同品种质量考核费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 五、应国外卫生当局要求,须对出口的中药品种出具证明,由卫生部委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审查的,每个品种每次交纳审查费一百元。 法律客观: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 第十六条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七年。 申请延长保护期的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当在保护期满前六个月,由生产企业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程序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