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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一方的户口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关于离婚后的户口去向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公民因婚姻、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一、原户籍:拿着原户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由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二、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第三、办理所需手续:
    一、带上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二、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移回工作单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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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