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转移合同权利的一方应当向对方告知,并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明示不反对后方可转移权利。未经对方同意或者明示不反对的情况下转移合同权利,可能导致无效。同时根据合同的性质及转移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转移合同权利的一方可能需要为其实施的合同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合同的一方可以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转移合同权利的,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已经取得对方的明示不反对;未经对方同意或者明示不反对的,转移通知对方的效力和转移合同权利的效力均不得认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当事人转移合同权利的,应当在合同转移通知书中载明转移合同的种类、内容和权利的范围;合同转移通知书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合同转移通知书不载明权利的范围的,转移合同权利的效力仅及于已通知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合同转移通知书发出后,转移人依然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合同转移通知书发出后,接受转移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应当与转移人协商解决因权利的转移而可能产生的问题。 以上是关于转移合同权利履行披露义务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