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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注销的法律依据
释义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怎样办理公司注销
    办理公司注销的主要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并且在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向工商局备案;
    (2)去国税局和地税局核查税费并注销税务登记证;
    (3)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账户;
    (4)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后是否可以申请清算
    公司注销后不可以申请清算。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因此,清算应当是在公司注销前,公司进行清算后才能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后不能申请清算。
    三、公司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注销的流程是:
    1、首先成立清算组,清算财产;
    2、然后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各项税费;
    3、清算结束后,再制定清算报告;
    4、最后申请注销公司并公告,注销后公司主体资格就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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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