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注销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怎样办理公司注销 办理公司注销的主要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并且在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向工商局备案; (2)去国税局和地税局核查税费并注销税务登记证; (3)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账户; (4)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后是否可以申请清算 公司注销后不可以申请清算。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因此,清算应当是在公司注销前,公司进行清算后才能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后不能申请清算。 三、公司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注销的流程是: 1、首先成立清算组,清算财产; 2、然后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各项税费; 3、清算结束后,再制定清算报告; 4、最后申请注销公司并公告,注销后公司主体资格就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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